蔡依橙醫生好:
關於你寫到所謂的中道、理性....
在我短短在醫改會工作三個月,
看了n個醫療糾紛的法院判決書後,
我的結論是:
司法體系的公平正義,
與社會大眾直覺理解的差異十分巨大。
所謂公平正義,
司法界最重視的是程序正義,
其次是分配正義,
第三才是報應正義,
至於修復正義,
或者實質正義,
反而不是司法人最關注的事。
這不是他們沒人性,
而是整個司法體系的限制,
這就像醫療體系可以盡力去就一條人命,
但閻王爺真的要人走,醫界還是要放手。
對於司法體系而言,
他們的限制就是永遠無法釐清真相為何,
真相永遠隱藏在兩造各自的說詞之中,
他們追求不到實質正義,
只好努力追求程序正義、分配正義,
這種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可以具體判斷的事證上。
因此,不管是原告、被告,
若抱著能真相大白的期待都要失望,
若寄望司法會還我清白也都要落空,
因為司法體系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它會給你這樣的東西。
請不要太沮喪,
這是整個司法體系的本質,
從古到今都是,
只是社會大眾極少接觸,
所以才會對他有錯誤理解。
而我,有幸在入社會之初,
偷偷的窺探了一下,
我不喜歡,所以離開,
但這個真相,我謹記在心!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他的真正的涵意就是每個人要懂每條法律的效力與限制,
就像醫生開處方,
每個處方也有限制。
那,
難道天下沒有真相嗎?
以社會學符號互動論來看,
真相是絕對存在,
但因為每個人的社會角色位置不同,
提供的視野角度不同,
立場不同,
我們無法知道全面真相,
永遠只能藉由各方說詞,
拚湊真相的部分層面。
那,
難道天下沒有正義了嗎?
以哲學的角度來看,
法官跟我們都是血肉之軀,
都有主觀的判斷、偏好與情緒。
為何我們會期待一個跟我們一樣的人給我們他給不出的事物?
只因為他比較有法律知識?
他更明白法律創設的目的與限制?
我寫這篇文是要鼓勵你啦,
但抱歉,
實話不是好的安慰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