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橙醫生好:

關於你寫到所謂的中道、理性....

在我短短在醫改會工作三個月,

看了n個醫療糾紛的法院判決書後,

我的結論是:

司法體系的公平正義,

與社會大眾直覺理解的差異十分巨大。

 

所謂公平正義,

司法界最重視的是程序正義

其次是分配正義,

第三才是報應正義,

至於修復正義,

或者實質正義,

反而不是司法人最關注的事。

 

這不是他們沒人性,

而是整個司法體系的限制,

這就像醫療體系可以盡力去就一條人命,

但閻王爺真的要人走,醫界還是要放手。

對於司法體系而言,

他們的限制就是永遠無法釐清真相為何,

真相永遠隱藏在兩造各自的說詞之中,

他們追求不到實質正義,

只好努力追求程序正義、分配正義,

這種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可以具體判斷的事證上。

 

因此,不管是原告、被告,

若抱著能真相大白的期待都要失望,

若寄望司法會還我清白也都要落空,

因為司法體系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它會給你這樣的東西。

 

請不要太沮喪,

這是整個司法體系的本質,

從古到今都是,

只是社會大眾極少接觸,

所以才會對他有錯誤理解。

而我,有幸在入社會之初,

偷偷的窺探了一下,

我不喜歡,所以離開,

但這個真相,我謹記在心!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他的真正的涵意就是每個人要懂每條法律的效力與限制,

就像醫生開處方,

每個處方也有限制。

 

那,

難道天下沒有真相嗎?

以社會學符號互動論來看,

真相是絕對存在,

但因為每個人的社會角色位置不同,

提供的視野角度不同,

立場不同,

我們無法知道全面真相,

永遠只能藉由各方說詞,

拚湊真相的部分層面。

 

那,

難道天下沒有正義了嗎?

以哲學的角度來看,

法官跟我們都是血肉之軀,

都有主觀的判斷、偏好與情緒。

為何我們會期待一個跟我們一樣的人給我們他給不出的事物?

只因為他比較有法律知識?

他更明白法律創設的目的與限制?

 

我寫這篇文是要鼓勵你啦,

但抱歉,

實話不是好的安慰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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